欢迎访问药队长官方网站!药队长为您提供专业的药品信息、临床招募、远程问诊等服务

依维莫司(Everolimus)用药指导:副作用、缓解方法与储存须知

发布时间:2025-12-31     文章编辑:药队长     推荐人数:

在线

问题仍未解决?真人在线,1对1免费为您答疑

  • 已服务超323万人
  • 1分钟内回复
  • 即问即答
马上提问

依维莫司(Everolimus)是一种激酶抑制剂,用于治疗多种癌症及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病变。

一、常见副作用及其临床表现

1、口腔黏膜炎(口疮)

(1)、这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,发生率可达44%至78%。

(2)、通常在治疗最初8周内出现,表现为口腔溃疡、疼痛、红肿,严重时可影响进食。

2、非感染性肺炎

(1)、属于雷帕霉素衍生物的类效应,发生率可达19%。

(2)、症状包括新发或加重的咳嗽、呼吸困难、胸痛等。

(3)、影像学检查可能提示肺部炎症,但需与感染性肺炎(如卡氏肺孢子菌肺炎)鉴别。

3、代谢异常

(1)、主要表现为高血糖、高胆固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。

(2)、需在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水平。

4、感染风险增加

(1)、依维莫司具有免疫抑制作用,可能增加细菌、真菌(如念珠菌、曲霉菌)、病毒(如乙肝病毒再激活)及原虫(如卡氏肺孢子菌)感染的风险,包括机会性感染。

(2)、严重时可导致败血症。

5、血液学毒性

可能导致贫血、白细胞减少、淋巴细胞减少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。

6、其他常见副作用

包括皮疹、疲劳、腹泻、恶心、水肿(四肢或面部)、食欲下降、发热、头痛等。

二、缓解与处理副作用的方法

1、口腔黏膜炎的防治

(1)、预防性漱口:在开始治疗时,建议同时开始使用不含酒精的地塞米松漱口水(漱口后吐出),可显著降低口腔炎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。

(2)、发作后护理:若发生口腔炎,可使用不含酒精、过氧化氢、碘或百里香成分的漱口水或口腔凝胶。除非确诊真菌感染,否则不应使用抗真菌药物。避免刺激性食物。

(3)、剂量调整:根据口腔炎的严重程度(分级),医生可能会建议暂停用药或减少剂量。

2、非感染性肺炎的管理

(1)、监测与报告:患者需密切关注呼吸症状,一旦出现新发或加重的咳嗽、气短、胸痛,应立即告知医生。

(2)、治疗决策:对于无症状或轻微症状的影像学改变,可能无需调整剂量。对于中重度肺炎,需根据严重程度暂停用药,甚至永久停药,并可能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。

(3)、预防感染:当需使用皮质类固醇时,应同时给予卡氏肺孢子菌肺炎的预防性用药。

3、代谢异常的处理

(1)、定期监测: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规律监测空腹血糖和血脂谱。

(2)、生活方式干预与药物治疗:通过饮食控制、运动,必要时使用降糖药或降脂药进行管理。

(3)、剂量调整:发生严重(3-4级)代谢事件时,可能需要暂停或调整依维莫司剂量。

4、感染预防与应对

(1)、接种疫苗:在开始治疗前,应尽可能完成推荐的所有疫苗接种(尤其是儿童计划免疫)。治疗期间应避免接种活疫苗,并避免密切接触近期接种过活疫苗的人。

(2)、监测与治疗:出现发热、寒战或其他感染迹象时,应立即就医。对于既往有乙肝病史的患者,医生会监测乙肝病毒再激活情况。

(3)、预防性用药:使用皮质类固醇时,需预防卡氏肺孢子菌肺炎。

5、其他副作用的管理

(1)、血液学毒性:定期监测血常规,根据严重程度调整剂量。

(2)、皮疹与疲劳:对症支持治疗,保持皮肤清洁湿润,适当休息。

(3)、腹泻与恶心:使用止泻、止吐药物,保持水分和电解质平衡。

(4)、伤口愈合:依维莫司可能影响伤口愈合。择期手术前应至少停药1周,大型手术后至少2周且伤口愈合良好后方可恢复用药。

三、正确储存依维莫司

1、正确的储存方式是保证药物稳定性和有效性的关键。

2、储存温度:应储存在20°C至25°C(68°F至77°F)的室温下,短途携带允许在15°C至30°C(59°F至86°F)之间。

3、包装与环境:始终保存在原包装铝箔泡罩中,使用时再取出。需避光、防潮保存。

免责声明: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(如FDA官网、Drugs官网、原研药厂官网等),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,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。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,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。如需治疗,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。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。

参考资料:FDA说明书,FDA更新于2023年6月22日的说明书https://www.accessdata.fda.gov/scripts/cder/daf/index.cfm?event=overview.process&ApplNo=205426

推荐文章

相关文章

药队长简介

药队长专注于药品信息、临床招募、远程问诊等服务。药队长以科学事实为基础,坚持“生命至上,健康第一”原则,立志成为一家有情有义,懂得换位思考,坚持利他思维的企业。

扫一扫 关注我们
  • 药队长官方号

    扫一扫,添加微信好友
    做您身边的贴心健康咨询管家

  • 药队长服务号

    扫码关注,有问必答
    了解医药信息 关注临床动态

注:本网站不销售任何药品,只做药品信息资讯展示    找药网    药队长     临床招募    鲁公网安备37010402441285号     鲁ICP备2023035557号-2   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    证书编号:(鲁)-经营性-2022-0196